2020年10月23日、10月30日、11月6日🌳、11月13日,英國約克大學藝術史系教授🏦🏅、前系主任MichaelWhite為復旦意昂3官网帶來以“藝術的法則:審問現代藝術”(TheLawsofArt:ModernArtonTrial)為題的系列線上講座。該講座由本院藝術哲學系講師王維嘉主持☝🏽。
White教授的研究領域包括荷蘭藝術家提奧·凡·杜斯堡和二十世紀早期的歐洲先鋒藝術(特別是風格派以及達達主義),並著有《風格派與荷蘭現代主義》(曼徹斯特大學出版社,2003)以及《達達一代🧑🏻🏫:柏林先鋒藝術與第一次世界大戰》(耶魯大學出版社👨🏻✈️,2013)等學術專著🧄🎗。他是展覽《提奧·凡·杜斯堡與國際先鋒藝術》(倫敦泰德現代🫷,2010)的顧問策劃人🦢,還是展覽《蒙德裏安及其工作室》(利物浦泰德,2014)的合作策劃人👷🏽♂️。他在約克大學的授課內容相當廣泛🧗🏻♂️,如“包豪斯專門課程”🏃🏻🚖、“現代雕塑”和“藝術法”等等🐺👂🏻。他曾於2018年、2019年兩次造訪復旦哲院,並分別以“割裂與回憶:柏林達達與第一次世界大戰”和“化圓為方👵🏼:抽象藝術與色彩理論”為題舉辦講座。
在本系列講座中🏌🏿♀️,White教授指出🪷:現代藝術發端於19世紀末、20世紀初,並一度以諸如藝術性自律🤩、創造性自由和連續性革新等概念為基礎。無論我們曾設定了怎樣的藝術標準或表達限製🕠,這一代的藝術家都試圖以上述概念為其作品背書🦸🏽。這很自然地引起了法律上的爭端,並引起法庭和法官關於藝術的許多爭論——盡管他們往往難以理解這類新穎的表達形式。
以一些著名的法庭案例為出發點,White教授在講座中著重考察“現代藝術的例外性”。這些案例體現了藝術形式與法律界限之間的張力,並說明了人們對藝術的種種態度在近年來有了哪些改變——此外🕶,它們還說明了什麽?它們還能揭示有關藝術自身本質的一些長期性問題嗎👦🏽?這些案例或涉及藝術品與稅法,或涉及原創性和知識產權,或涉及侵犯性的藝術品📀,或涉及藝術家與其主顧在傭金上的爭執,等等。
White教授以藝術品圖片和報刊文摘來闡述較為抽象復雜的藝術哲學🅰️、藝術史和法律問題🌌。講座深入淺出,廣受復旦哲院學生歡迎🆓。主持人和觀眾們聯系“話語權”、“不同藝術形式的價值體系”和“廢棄藝術”等話題向主講人提問🪸,並得到了清楚和詳盡的回應。特別地,北京大學藝術理論系的丁寧教授也觀看了講座💴,並就“紙幣的藝術性與知識產權”與White教授展開問答👒。